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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養中心怎麼選

出處/ 2008年9月號/第264期 
採訪整理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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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養中心怎麼選

若想讓失智家屬接受更專業的照護,安養中心是選擇之一,事前除了巧妙的為患者心理建設、緩解不安,該從何著手瞭解相關機構和服務?對於身處新環境的親人,還能怎麼妥善安排,讓他感到被愛與關心?


這天,有中重度失智症的78歲黃爺爺,又從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的住家走到七段,心急如焚的家人四處尋覓,直到他被警察帶回,忐忑的心才得以鬆一口氣。眼看出走的情形重複上演,家人在無力看顧下,決定先將他送進失智養護中心上「日間照顧班」,晚上再回家。不過,因他深夜頻繁起床遊走,還對著牆壁排尿……一些脫序行為讓全家無法安心入眠,折騰了一年多後,只好讓他長住養護中心。

依失智程度考量
「全日」或「日間」照護

深耕老人照護30多年的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執行長、耕莘醫院永和分院院長鄧世雄指出,目前針對失智症患者的照護機構分「24小時全日照護」與「日間照護服務」2類型。提供食、衣、住、行等日常生活照護,同時也設計一些活動治療項目,如:自我認識訓練、懷舊治療、記憶訓練、社交訓練、現實定向、音樂治療、藝文創作、復健運動、感官治療、社會參與活動等。

由於患者有醫療需求,這類照護機構通常有一組專業照護的醫療團隊,平時由醫師、護理人員、職能治療師、營養師、社工及牧靈人員等組成,提供專業評估、診治與照護,定期討論患者情況,為其訂定特別計畫。一旦有嚴重的醫療問題,就轉介至合作的醫療院所。

離家近、合法立案、理念合
是選擇要點

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指出,選擇失智安養機構前,先確認機構是否合法立案,有的機構以合法掩護非法,如:雖然與立案證書相同的地址,樓層卻不符;或者掛了與合法機構相同的名稱,卻不在同一地點,甚至號稱是分部,均不算合法。即使地址合法,人數卻超收,也不合宜。再者,不可用照顧失能者的方式去照顧失智老人。此外,機構不能有異味。 

鄧世雄與吳玉琴皆指出,最好找住家附近,方便日後持續性的探訪。當長輩住進安養機構,家屬初期應密集探視,上午8時~晚間9時不定時探訪,以知悉機構實際服務狀況。待長者適應後,每週至少探訪2次,被安置的長者較不易產生被遺棄感。

接著詢問評鑑結果,鄧世雄分析,每年各縣市政府均會邀請專家學者,針對行政組織及經營管理、生活照顧及專業服務、環境設施及安全維護、權益保障、改進創新等5大部分、超過150個項目,進行實地評鑑,並給予優、甲、乙、丙、丁或不列等之考核。民眾可洽詢「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長期照顧管理中心」,選擇良好機構。目前雖有公辦民營的安養機構,仍要注意其評鑑等級。

瞭解各地社會局福利
為Long stay準備

實地勘查很重要,應帶著長者實地查訪,認識機構工作人員,並詢問住民使用服務的感想,但最重要是尊重長者意願,選擇滿意的安養護機構。

如果方便,可運用長者「戶籍所在地」之縣市政府社會局提供的喘息服務資源,如:台北市政府補助個案每年可使用14天,每天1000元的機構收容補助及定額的交通費,讓患者進行試住。如果機構有提供日間照顧服務,也可讓長者從該項服務開始接觸,替未來長住做準備。

另外,也要記得申請補助費用,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社工主任陳俊佑表示,患者如長期使用,應向戶籍所在地的長照中心,申請機構收容安置補助,減輕長期擔負費用的壓力。而一般財團法人機構可接受外界捐款,對於經濟困難的個案,多訂有補助辦法,可向機構的社工人員洽詢。使用福利是種權力,別不好意思。

和安養機構打交道時,若發生糾紛如何處理?吳玉琴指出,養護機構收費需經主管機關核准,目前有定型化契約,上面規定得很清楚,若有糾紛,只要是合法機構,都可向社會局或消基會申訴。

5步驟
選擇照護機構

針對挑選機構,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提供5步驟做參考:

步驟1:召開家庭會議
家人依老人的意願與需求,討論、選擇理想的照護模式,以離家近、交通方便的機構為主,便於探視。照護費用則依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平均分攤,或依能力負擔。

步驟2:蒐集資料
先蒐集電話、地址、服務項目、收費標準等機構基本資料,再向有類似經驗的親友、專業人員、相關團體或政府單位打聽。如:「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服務網站」,可查詢「台灣地區已立案老人安養護機構現況」及評鑑結果。或至各地衛生局、社會局及「長期照護管理示範中心」查詢。亦可向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洽詢「照護機構輕鬆找──失能老人照護機構資源手冊」。

步驟3:初步篩選
初步蒐集好資料,可運用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所提供的「失能老人照護機構評估表」,與老人討論理想機構須具備的要件,再依老人意願、地點、費用等,進一步篩選。

步驟4:電話訪談
篩選出一些比較理想的機構後,可打電話深入瞭解,準備第2次篩選工作。

步驟5:機構訪視
親自參觀是選擇機構最重要的工作,以便有機會觀察老人的生活品質。訪視時可要求負責人出示「開業執照」,或進一步向各縣市衛生局確認是合法機構。假使情況允許,最好邀患者一起參觀。

訪視時儘可能以「直覺」來判斷,觀察與常理不符的狀況,如:在地下室、走道上、辦公室設置床位,就是違背常理的作法。

訪視養護機構並非看一次就好,至少訪視2次,且在不同時段、未經預約的情況,如:週末、晚上或是用餐時間,服務人員通常較少,是評估照護品質的最佳時間。
訪視時若無法獲得全部資訊,就看重點,將注意力放在最在意的部分。如:不同病狀老人需要不同的照顧方式,如果機構對失智症、中風或糖尿病老人的照顧方式都一樣,表示機構品質有問題,工作人員的專業護理知識可能不足。

照護費用怎麼算

收費方面,陳俊佑以台北市養護機構為例,多人房及單人房每月費用不同,基本費3~5萬元,另視實際需要,外加3000~4000元尿布費、最多約1500元的洗衣費,以及健保給付餘額的部分負擔約1000元以內的醫療費用。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也針對目前常見的收費情形,歸納如下:

1. 收費標準
目前失能老人照顧機構的收費狀況分為:
統一價格:此方式較無問題,可依自身能力來評估機構的收費是否合理。
分項收費:根據老人的依賴程度分項目收費。老人依賴程度高,所需費用也增加。分項收費的機構雖然基本費較低,但會另收其他費用,如:需餵食、處理大小便、洗澡就加收1000~2000元,最後不一定比統一價格便宜。

2. 保證金、疾病準備金
一般照顧機構都會收「保證金」,但以不超過收費的6倍為原則。某些機構也會收「疾病準備金」,作為失能老人臨時住院時的準備費用。

3. 自費項目
家屬可請機構說明照護費用包括的項目,瞭解哪些項目需自行負擔或額外收費,如:醫療消耗器材、救護車、門診費等,是否含括在基本費內。

4. 短期離院的收、退費
家屬可向機構確認老人短期離院的處理方式,如果離院就醫是否需付費保留床位、可保留的期限等,還有短期離院回家,退還膳食費之比例等。

目前政府對於收費標準並無規範,若有業者假借政府名義,要求家屬依照收費標準來繳費,或繳交加菜金、年節加收費等額外費用,皆是政府未明文規定的範圍,可拒絕機構的要求。此外,若有任何法律問題,可洽詢各縣市社會局,或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,聯絡電話(02)2700-1234或(02)2755-6037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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