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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心靈活水 職場關係 職場霸凌打官司,訴訟前該如何準備

職場霸凌打官司,訴訟前該如何準備

出處/ 大家健康雜誌2025年11、12月號 
採訪整理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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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霸凌打官司,訴訟前該如何準備

職場上發生衝突乃常見之事,但當情況演變成職場霸凌,被霸凌者除了向公司或主管機關尋求協助外,有時不得不循法律途徑解決。倘若必須透過訴訟捍衛人身安全與勞動權益,當事人應有哪些心理準備,備妥哪些資料、經歷哪些程序?

宏誠國際法律事務所張雲翔律師表示,目前職場霸凌有以下幾種救濟管道和處理方式:原則上應循公司內部管道提出申訴,並由公司組成委員會進行調查;或可至各縣市政府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(如勞工局、勞動局)申請勞資爭議調解,藉由勞資爭議調解程序釐清事發經過及梳理雙方的情緒;除非調解不成立或職場霸凌情節重大,才會進一步至法院進行訴訟,請求損害賠償。

到法院進行訴訟,首要考量「時間成本」。雖然勞動事件法有規定勞動事件第一審原則上應於六個月內審結,但若案情繁雜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者,不在此限。另依據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,「民事通常訴訟程序」第一審的審理期限原則上為二年,當事人在此段期間常經歷漫長等待。審理過程大致如下:當原告的民事起訴狀遞交到法院後,法官會先詢問雙方是否有協商的意願,如原、被告有協商的意願,法院即安排雙方初步調解,待後續原、被告調解不成立後,才會正式進入審理程序。

有民眾問:「提出刑事訴訟是否比民事訴訟更快有結果?」張雲翔律師表示,民事案件在法院的訴訟指揮下,通常會有比較明確的開庭時程,法官也會於每次開庭後諭知原、被告下次開庭的時間;反觀刑事案件,基於「偵查不公開」原則,當事人難以得知案件的偵辦進度,因此想速戰速決,往往會落空。

張雲翔律師補充,案件情節輕微且證據明確時,刑事案件可能會進行得較為迅速。故當事人若能提出明確且無爭議的證據,並積極配合地檢署的偵查進度,將有助於加速案件之偵辦速度。

刑事附帶民事,可強化事實論述

崴亞風險咨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企業顧問、同時也是謙明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資顧問的李江燻表示,有些霸凌情形符合刑事、民事訴訟之範疇,可用「刑事附帶民事」的方式,在刑事訴訟程序起訴後,直接向加害人請求民事上的損害賠償。兩者合併審理不僅能縮短訴訟時間、節省司法資源,還能省下部分訴訟成本。被害人亦可利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或法院調查的證據,加強民事權利的主張。

舉例來說,員工欲透過民事訴訟爭取長期受到霸凌的精神撫慰金,但精神上的受創往往較難界定,很有可能法官裁量後認為沒有或沒有那麼多。此時若先向地檢署提起刑事訴訟、附帶民事求償,檢察官會先調查是否有傷害事實,並調閱相關證據,例如驗傷報告、監視器畫面等。一旦罪證確鑿,就能強化加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,加快判決速度。

若刑事判決成立,被告可能會入監服刑,通常會釋出更多談判空間,較有利於原告爭取自我權益。同樣地,若被告在犯後態度表現良好,例如誠心悔改、向被害人表達歉意,或是願意透過實質補償與被害人進行和解,檢察官也可能選擇不起訴或緩起訴。

訴訟程序眉角多,自訴失敗風險大

訴訟的第二個考量點是「金錢成本」,主要是聘請律師的費用。

張雲翔律師及李江燻顧問提醒,訴訟一定要委任專業律師處理。「許多原告,甚至被告都理直氣壯地認為『只要在法庭上講出自己真實發生的經過,就不用怕被法律檢驗』。事實上,法官釐清案情有一定的標準流程,若不了解整個法律程序和法官的詢答重點,用字遣詞不夠精準或容易產生疑義,都可能導致對自己不利的判決。」

加上刑事訴訟跟民事訴訟的「眉角」不盡相同,如果打算走刑事訴訟,一定要找擅長刑事官司的律師,他們通常對於警察機關、地檢署和法院較熟悉。此外,每個關卡必須謹言慎行,最好都有律師陪同在場,否則只要陳述方式稍有不正確、又被書記官記錄下來,反而會成為敗訴的鐵證及依據。

至於委任律師掌握的優勢,還包括撰寫書狀、法庭辯論、證據編排等,皆具備專業的訴訟知識與經驗。律師也會在過程中釐清對方涉及的罪名與告訴人可主張的權益,並研擬訴訟策略,協助告訴人達成最終訴求,降低敗訴的可能性。

除了律師費之外,訴訟還有其他相關費用,例如:訴訟裁判費、證人日旅費、鑑定費等,並依案件類型和訴訟標的的價額而不同。此外,每個審級的訴訟費用也是分開計算,即使一審順利結束,只要有一方提起上訴,案件仍可能進入第二審或第三審,時間與費用都會倍增。因此呼籲民眾在決定打官司之前,應將過程細節詢問清楚,才不會為了訴訟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
勞工善用政府服務資源,協助爭取權益

張雲翔律師及李江燻顧問表示,民眾若需找法律諮詢,最常見的資源就是各縣市「法律扶助基金會」(俗稱法扶),其主要提供經濟弱勢者法律協助,保障憲法賦予人民的訴訟權。透過法扶官網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,民眾可選擇用電話、視訊或現場臨櫃諮詢的方式,每次限時20分鐘,建議事前先準備好諮詢重點。

除了法律諮詢,民眾亦可申請法扶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。費用分成「全部扶助」及「部分扶助」,扶助資格依財力及案情審查而定,主要協助對象仍為經濟弱勢族群或特殊境遇家庭等。

此外,有些地方政府會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。以雙北為例,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與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每週一至週五下午2點至5點,皆會輪派義務律師到現場駐點進行法律諮詢。本身也是台北市政府勞動局、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諮詢律師的張雲翔律師表示,相較一般民代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,勞工(動)局駐點律師對勞動案件的處理會更加熟稔,觀點也較為全面。

民眾可至現場依序抽號或提前電話預約再前往,諮詢限時20分鐘,但無法指定律師。此外,亦可於相同時段撥打電話進行諮詢(台北市可撥1999轉7019,外縣市則撥02-27208889轉7019),同樣由律師接線諮詢,每通限時10分鐘。

部分縣市政府也提供勞工訴訟期間的各項補助。以台北、新北、桃園、高雄為例,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設有「勞工權益補助基金」,補助項目包括律師費、裁判費、訴訟或裁決期間生活費,甚至涵蓋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、職業災害慰問金、求職交通補助金等,擴大勞工訴訟期間的協助與保障。

上述補助,原則上以弱勢家庭或弱勢族群為優先,例如中低收入戶、獨力負擔家計者等。張雲翔律師鼓勵民眾善用政府福利機制,凡有訴訟需求者都可嘗試提出申請,若能成功申請,多少可貼補訴訟期間的龐大開銷。

圖片來源:123RF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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