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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熱菸上市前政府應做好5件事

出處/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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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熱菸上市前政府應做好5件事

為了龐大利潤的加熱菸市場,菸商頻出招要求政府速讓加熱菸上市,國健署將進行上市審查會議,全國家長會長聯盟、國教行動聯盟、消費者文教基金會、台灣癌症基金會、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、臺灣戒菸衛教學會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代表聯合呼籲:審核加熱菸上市前,請政府先做好5事,竭盡所能防制菸害、善盡維護國人健康基本責任。

一、勿再誤導國人,官與民一致使用「加熱菸上市審查」意旨之文字

政府為開放加熱菸執意訂定的「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」已正式公告,然而「健康風險評估」一詞嚴重誤導民眾以為「加熱菸是減害的菸」。請政府立刻停損,官民一致使用「加熱菸上市審查」,不可再誤導民眾對加熱菸的認知。

二、政府確實取締網路違規亂象

新型菸品主要行銷的對象是35歲以下的年輕人,菸商大量透過網路行銷,請政府更積極取締網路上的違法廣告,依法處20萬~100萬元罰款。(延伸閱讀:出國旅遊被推銷加熱菸 違法攜入最高罰500萬元

三、政府不可通過加熱菸品牌以「IQOS」名稱在台上市

在Google Scholar網站上已查到323筆學術論文,認定加熱菸品牌名稱「IQOS」意指「I Quit Ordinary Smoking」,即誤導「可以藉以戒除紙菸」,依《菸害防制法》第9條規定,2009年後上市之菸品不可使用誤導性文字,因此政府不能通過該品牌加熱菸以「IQOS」英文名稱在台上市。

四、將「吸引20歲以下年輕人使用」影響報告列入加熱菸審核必要條件

政府已經在加熱菸上市審查辦法中要求菸商必須繳交「吸引20歲以下年輕人使用」之影響報告,卻因行政疏失,未將其列入審核必要條件!請政府及時改正增列並亡羊補牢,後續確實監測青少年使用加熱菸的人數。

五、速公告禁止所有加味菸品(包含即將上市的「加味加熱菸」)

今年1月10日在立法院第五次(最後一次)朝野黨團協商時,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公開表明:「菸草本身是一種味道,禁止加味菸就是禁止菸草本身以外的味道」,菸害防制修法召集人林為洲委員也多次覆誦與要求紀錄:「菸草是原味,政府除了菸草以外的加味是完全禁止的,這沒有任何模糊空間」〪

目前臺灣尚未核定通過任何加熱菸,但網路上到處可見各種加味的加熱菸廣告行銷,口味千奇百怪,如奶油味、肉桂味、堅果味、茶類味、酒類味、甜味、海洋味、宇宙爆炸味等;然而,國健署2023年3月預告卻只禁止「花香、果香、巧克力及薄荷」4大口味加味菸,上述所有加味菸品都無法禁止。

現在加熱菸上市在即,據聞兩家資料已繳齊之菸草公司就提出十餘品項的上市申請?台灣拒菸聯盟要求政府須守誠信,不可犧牲台灣年輕人健康:「應依在立法院之承諾『除菸草本身口味外,禁止所有加味菸品販售』」〪(延伸閱讀:孩子的朋友不時向他推薦電子煙,如何解決?水果味、奶味的煙油合法嗎?

圖片來源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,圖說/全國家長會長聯盟黃正銘理事長、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全峰、國教行動聯盟王瀚陽理事長及董氏基金會呼籲:政府防制菸害,勿受菸商干擾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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