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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專欄 董氏基金會心理衛生中心 另類老伴,「分居伴侶」讓人生下半場不孤單

另類老伴,「分居伴侶」讓人生下半場不孤單

出處/ 董氏基金會心理衛生中心、圖/Pexels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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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類老伴,「分居伴侶」讓人生下半場不孤單

老了,生活有個「伴」,稱之為「老伴」。俗話說:「少年夫妻,老來伴。」但是,很多情況,即使結了婚,老了仍然無人做伴。因此,很多人在人生最後階段,只能孤單的老去。

這些年,歐美有一種老年伴侶的新型態,受到社會學家、心理學家和老年學家的關注—「分居伴侶」關係(Living apart together relationships, LAT)。LAT是指沒有婚姻形式、不住在一起,卻有長期、穩定、親密的伴侶關係。跟年輕時「約會關係」不同,老年「分居伴侶」並無走入婚姻的打算。

分居伴侶 樂齡戀愛新型態

美國鮑林格林(Bowling Green)州立大學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社會學家Susan Brown曾經訪問了2000多名50〜65歲人士,發現當中1/3擁有「分居伴侶」,其他歐美國家也有越來越高比例的高齡者選擇LAT關係。
 
依據美國密蘇里大學人類發展學系教授Jacquelyn J. Benson與Marilyn Coleman研究指出,老年人會選擇LAT關係的理由大致如下:
 
1. 維持自主與獨立生活空間
LAT不是請褓姆、找飯票,生活也不是緊密重疊、片刻不離。除了「在一起」的時間以外,彼此仍然保持相當程度自主與獨立的空間,不需完全放棄原來個人角色、習慣和愛好。
 
2. 不受婚姻制度束縛
婚姻對許多老人家並無實質的意義,大多數選擇LAT關係的高齡者,不是在尋找婚姻所提供的法律保障。他們希望生活中有親密的伴侶,可以一起做事、相互談心,並且提供情感的支持。(延伸閱讀:看見自己的孤獨,和它對話,找到讓心不焦慮的力量
 
3. 自我保護
婚姻是一種法律的形式,有其責任和義務。處於LAT關係的老年人,雖然願意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他們的伴侶,但把他們的關係形式看作是自我保護策略,不需承擔配偶應負的財務、照顧責任,還有情感的風險。
 
4. 避免生活衝突
老年人由於長久生命經驗,往往形成不同癖好,住在一起,生活上小細節往往會變成大問題。LAT沒有同居的家務分工問題,也沒有傳統角色壓力,可以減少生活上的矛盾和衝突,減輕心理負擔。
 
5. 減少子女反對意見
有些子女由於情感依附,或擔心財產糾紛,對於父母的新伴侶往往持著負面或否定態度,LAT關係變成一個避免紛爭的選擇,不僅可以維持伴侶親密關係,也可降低親子衝突所帶來的家庭危機。

相知伴老,未嘗不可

其實,「分居伴侶」存在已久。19世紀波蘭作曲家蕭邦(Frédéric Chopin)和法國女小說家喬治.桑(George Sand)、20世紀法國哲學家沙特(Jean-Paul Sartre )和女性主義作家西蒙.波娃(Simone de Beauvoir),還有當代美國電影導演伍迪.艾倫(Woody Allen)和影星米婭.法羅(Mia Farrow),都是LAT關係的奉行者。
 
在台灣,LAT關係並未受到足夠的重視,但沒結婚、沒同住,卻「在一起」的中高齡者不乏其例,但因違反世俗「正常」男女關係的認知,因此常被列為「地下情」隱匿不談。
 
鄰居有位國立頂尖大學女教授,未到60歲喪偶後就一個人生活,後來遇見同社區單身、退休專業經理人,由於志趣相合,慢慢的兩人就「在一起」了。他們分住兩處,各有子女,但常相約旅行、一起買菜、騎單車、吃飯,也常一起去教堂、看電影、聽音樂會。十多年過去了,相處仍然非常融洽。這場黃昏之戀,沒有卿卿我我、打情罵俏,也看不到激情火熱、燦爛絢麗,只見兩人在夕陽下同行,呈現一幅平和、自然而溫馨的畫面。(本文轉載自董氏基金會心理衛生中心「老年憂鬱防治網站專欄」老伴、老伴,誰來做伴?--老年伴侶的新主張
關鍵字: 老伴退休分居LAT伴侶夫妻樂齡戀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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